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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布时间:2012-12-11
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视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
国资厅发规则〔2012〕88号
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落实法制事情
第三个三年目的第一年度转达事情的通知
为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法制事情,周全提升企业执法管理能力和水平,国资委于2011年9月提出了中央企业法制事情第三个三年目的(以下简称新三年目的),明确要求中央企业牢牢围绕“做强做优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天下一流”企业的目的,凭证“完善提高”的总体要求,力争再通过2012—2014年的三年起劲,着力完善企业执法危害提防机制、总执法照料制度和执法管理事情系统,加速提高执法照料步队素质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,中央企业及其主要子企业规章制度、经济条约和主要决议的执法审核率周全实现100%,总执法照料专职率和执法照料持证上岗率均抵达80%以上,执法危害提防机制的完整链条周全形成,因企业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执法纠纷案件基本杜绝,为培育天下一流企业提供顽强的执法包管。
2012年是落实法制事情新三年目的的起步年,中央企业起劲接纳步伐,加大事情力度,加速事情节奏,企业法制事情取得显着希望。为周全掌握中央企业落实新三年目的希望情形,加大指导推动事情力度,国资委决议开展中央企业落实新三年目的第一年度转达事情。请各中央企业认真总结第一年度落真相形,按要求填写《中央企业落实法制事情第三个三年目的情形填报表》(可在国资委网站下载,地址:http://www.sasac.gov.cn/n1180/n1566/n11183/n11322/n11461/index.html),并将今年度法制事情总结报告和表格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委。
联系人:政策规则局王超 徐杰
电话:010—63192626 63193263
附件:三年目的2012年度考评表上网版.et5.wps
国资委办公厅
2012年11月19日